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遺囑執行是否需繼承人確認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38W)

遺囑執行不需要繼承人確認。這是遺囑人的單方授權,但是需要得到遺囑執行人的確認。遺囑的執行是指遺囑生效以後,由特定的人按照遺囑的內容將遺囑付諸實施的行為及程式。遺囑自遺囑人死亡之日起開始執行。繼承開始後,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遺囑執行是否需繼承人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