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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男方出錢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53W)

婚後男方出錢買房是不是共同財產要分具體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出資購買的房子,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各自父母出資份額共有,當事人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婚後男方出錢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