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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分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7.65K)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的可申請分戶,需提交的證明材料:申請人書面報告、原戶口簿、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房產證明,屬結婚分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上述證明材料提交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經稽核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

辦理分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19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