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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小孩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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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小孩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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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你好,對於辦理戶口需要什麼手續這個問題,請你仔細參考下面的內容。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材料: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可。

新生孩子上戶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影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戶口辦理方式如下: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其次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