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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孩子有自己改名字的權利嗎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5.18K)

10歲孩子是有改名字的權利的。每個公民都享有姓名權,都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
但是,10歲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姓名權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同意、追認,即由其監護人代為行使,也即應當由父母雙方共同決定,任何一方無權單方決定更改。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十二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十歲孩子有自己改名字的權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