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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幾年財產就無權追回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73W)

夫妻雙方離婚的,超過一年就無權追回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一方對財產分割反悔的,其可以在一年內向對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請重新分割該財產,法院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後幾年財產就無權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