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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離婚孩子歸誰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1.19W)

懷孕期間離婚孩子歸女方。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或者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可以判給男方。

懷孕期間離婚孩子歸誰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一條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