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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監護是什麼意思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8.55K)

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監護,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民事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履行監護職責的人稱為監護人,受到監督和保護的人是被監護人。監護具有以下特徵:

協議監護是什麼意思

1、被監護人須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監護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監護人的職責是由法律規定的,而不能由當事人約定。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
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供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有關監護關係等材料;因處分不動產而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被監護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父母之外的監護人處分未成年人不動產的,有關監護關係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監護的法律文書、經過公證的對被監護人享有監護權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