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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 | 女方再婚男方可以把撫養權可以要回嗎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1.43W)

離婚後,女方再婚男方可以把撫養權要回。
可以雙方協商,協議不成可以通過起訴要求孩子的撫養權進行變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週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五條 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離婚後,女方再婚男方可以把撫養權可以要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