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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再婚後孩子撫養權男方能要回嗎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1.36W)

女方再婚後,如果女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或者孩子已滿八週歲願意隨父親生活,男方都可以申請要回撫養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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