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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撫養費能改嗎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1.03W)

離婚協議定下的撫養費是可以修改的。夫妻離婚後,子女撫養費按協議數額支付不足以支付撫養支出時,可以調整或追加撫養費支付額度。一是夫妻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協議達成增加或減少撫養費的意合;二是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追加撫養費訴訟,由人民法院裁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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