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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權執行的方式是什麼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1.85W)
探望權執行的方式是什麼
律師解答:約定或者法院判定。律師解析:根據法律規定,探望權執行的方式如下:
1、一般可以根據雙方約定執行。
2、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請求法院判決。
3、另外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去撫養孩子的一方家裡去探望,也可以將孩子帶出來探望。法律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