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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請求變更子女撫養費

撫養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會提出增加撫養費的要求,雙方可以先協商,如果無法達成一致,也就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後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原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另行起訴。

如何請求變更子女撫養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