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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離婚如何分配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閱讀(2.96W)

首先要看對於婚前財產,男女雙方是否有特殊的約定,如果男女雙方在婚前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約定婚前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則在離婚時過錯方和無過錯方都可以分割婚前的財產,因為婚前財產已經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是分割財產的數量會適當的向無過錯方進行傾斜。
如果雙方沒有對婚前財產做出過特殊的約定,那也要看男女雙方離婚的方式,如果雙方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中對於婚前的財產,達成一致協議:比如過錯方願意將自己婚前所有的財產的一部分補償給無過錯方,那也是可以的。因為離婚協議最重要的就是尊重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只要不違反法律、不侵害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不會強制干涉雙方自由協議的。
如果是訴訟離婚,不管是過錯方還是無過錯方婚前的財產都不可以分割。根據法律規定,婚前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的存續而改變,依舊是個人的婚前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財產離婚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