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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離婚後應該如何分配

財產分割 閱讀(9.04K)

第一種,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一般夫妻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另一半無權要求進行分割。

婚前財產離婚後應該如何分配

第二種,但若一方婚前購買的房產,有銀行的貸款,也就相應的我們理解為是婚後的一個房產的還貸問題。那麼在婚後,如果存在夫妻共同還貸情形的,則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婚後的還貸以及增值部分的一半。

新婚姻法解釋三全文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