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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中的過戶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對財產進行確權,由此得到法院的判決支援。法院判決後,一方仍然不配合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另一方可通過執行程式辦理過戶。【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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