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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婚內財產分割協議的好處:(一)體現夫妻關愛。(二)體現個人價值。(三)家務分工補償。(四)財產分割便捷。(五)減少決策紛爭。【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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