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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丈夫贈與妻子的房產 |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47W)

婚後獲贈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後丈夫贈與妻子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