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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違約的情形有哪些

轉包分包糾紛 閱讀(2.02W)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的;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的;
(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的;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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