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轉包分包糾紛>

建設工程勞務分包資質有哪些

轉包分包糾紛 閱讀(1.2W)

1、建築勞務分包資質標準要求:
(1)淨資產200萬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2、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階工以上資格。
(2)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不少於50人。
《建築法》第十三條 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註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建設工程勞務分包資質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