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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標流程有哪些?

工程招投標糾紛 閱讀(2.41W)

一、公開招標

政府招標流程有哪些?

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採購的主要方式。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政府採購工程,應納入政府採購管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各省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定。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開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應在招標檔案確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開標。一般遵循以下程式:(一)、開標會有采購人或代理機構主持。(二)、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到點時,主持人應當宣佈投標截止時間已到,以後遞交的檔案一律不予接受。(三)、主持人宣讀開標大會會場紀律(四)、開標時,應實行現場監督。現場監督人員應當是採購人、採購代理機構的監察人員或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監察機構、公證機關的派出人員。評標委員會專家成員不參加開標大會。(五)、投標檔案的密封情況應由監督人員確認並當眾拆封,並按招標檔案規定的內容當中唱標。(六)、開標會記錄人應在開標記錄表上記錄唱標內容,並當眾公示。如開標記錄表上內容與投標檔案不一致時,投標人代表須當場提出。開標記錄表由記錄人、唱標人、投標人代表和有關人員簽字確認。

二、邀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服務,可採用邀請招標方式採購:

(1)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採購;(2)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佔政府採購專案總價值的比例過大。

三、談判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服務,可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採購:

(1)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沒有合格標的或重新招標未能成立;(2)技術複雜或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3)採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使用者緊急需要;(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

四、採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服務,可以採用單一來源方式採購: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採購;(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專案一致性或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10%。

五、詢價

採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採購專案,可以採用詢價方式採購。

事實上,招標投標有一套科學的程式,而這些程式中有包含了重要的環節,環環相扣,構成了政府招標流程,招標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公開競爭的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這些原則提現了政府的公眾形象,關係著老百姓的直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