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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違約金限額是多少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2.45W)

一、工程施工合同違約金限額是多少?

工程施工合同違約金限額是多少

工程施工合同違約金限額不是法定的,違約金可以根據違約情況或違約產生的損失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工程範圍,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及地點,建築物的棟數、結構、層數、面積等;

(2)建設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時間或期限;

(3)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

(4)工程質量,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合同中規定的對建設工程的適用、安全、經濟、美觀等各項特性要求的總和。實踐中,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技術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確定施工工程的質量;

(5)工程造價,即建築安裝某項工程所花費的全部投資。通常包括建築安裝施工過程中的直接費用、間接費用等幾部分;

(6)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技術資料的提供,是施工合同履行的基礎和前提,建設單位必須按時提供,才能保證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順利進行;

(7)材料和裝置的供應責任;

(8)撥款和結算。工程價款的支付一般分為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是雙方當事人約定撥款和結算條款的依據;

(9)竣工驗收,包括隱蔽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10)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

(11)雙方相互協作事項。

在工程施工合同中,關於違約責任的條款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雙方都應該謹慎確定相應的違約責任,特別是違約金標準,這需要根據工程造價款等各方面的因素綜合確定,如果發生違約行為,沒有證據證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必須執行合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