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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許可證怎麼辦理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3.02W)

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有關單位提出辦理申請;
2、需要提供一堆檔案: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式貳份(原件);
(2)立項批文和投資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
(4)拆遷許可證或施工現場是否具備施工條件(原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中標通知書或洽談確認單;
(7)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資金證明(原件);
(9)質量監督委託書;
(10)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備案表;
(11)監理合同及監理企業資質證、營業執照、本工程監理人員名單、證書影印件、聯絡電話或建設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情況;
(12)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企業主要負責人、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的“三類人員”證書原件;
(13)施工組織設計(附專案現場管理人員名冊);
(14)專案經理證及專案經理手冊、聯絡電話;
(15)圖紙審查批准書和審查合格全套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原件);
(16)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承諾書;
(17)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總費用、預付情況和支付計劃證明(原件);
(18)外地施工(監理)企業提供進金登記備案表;
(19)提交定額測定費收據影印件;
(20)法律法規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到主管單位辦理手續;
4、主管單位受理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資料符合要求,頒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築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檔案、材料。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築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再次提出申請。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徵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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