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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建築施工合同還要備案嗎?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2.49W)

一、我國的建築施工合同還要備案嗎?

我國的建築施工合同還要備案嗎?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備案。現在已經取消了建築施工合同的備案。之前的規定是施工企業應在中標後一個月內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並在專案開工前進行合同備案。

法律依據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施工招標投標的基本情況,包括施工招標範圍、施工招標方式、資格審查、開評標過程和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關的檔案資料,包括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投標報名表、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設有標底的,應當附標底)、中標人的投標檔案。

委託工程招標代理的,還應當附工程施工招標代理委託合同。 前款第二項中已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了備案的檔案資料,不再重複提交。

二、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書注意事項有哪些?

(l)施工合同的訂立條件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體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訂立的原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應遵循以下原則:

l)遵守法律、法規、國家計劃、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2)平等、自願原則。

3)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3)施工合同訂立的形式與程式

l)施工合同訂立的形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參照標準合同文字簽訂。

2)施工合同的訂立程式。民法典把訂合同的過程分解為要約與承諾兩個環節。

隨著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以及我國的社會發展模式的不斷變化,我國的施工合同以及建設工程合同的數量也是在不斷的上升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我國目前是已經取消了施工合同備案的政策的,所以我們如果是與他人簽訂施工合同的話,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民事權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