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施工合同糾紛>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違約金是固定的嗎?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2.12W)

一、建築工程施工合同違約金是固定的嗎?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違約金是固定的嗎?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違約金並不是固定的。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構成合同違約的行為有哪些?

(1)明示毀約方必須明確地、肯定地、自願地、不附加任何條件向對方提出違約的意思表示,如果毀約方在作出違約表示時附有條件,則其毀約的意圖是不確定的,不構成預期違約。

(2)必須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向對方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如果在履行期到來後才提出毀約的屬於實際違約。

(3)必須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妨礙對方追求合同的根本目的,如果被拒絕履行的只是合同部分內容或附屬義務,不構成預期違約。

(4)明示毀約無正當事由,即毀約方無法定的解除權、撤銷權,不可抗力,合同無效等正當理由。明示毀約構成違約,卻是一種獨立特殊的違約形態,它與履行拒絕在許多方面構成違約存在著區別,若將兩者合二為一,既不利於確定不同的違約行為,也不利於非違約方選擇補救措施。默示毀約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當事人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履行期限到來時,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當事人又不願提供必要的擔保。

合同違約是簽署合同的雙方都不希望發生的情況,為了避免今後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在簽署合同之前,就必須針對可能會出現的違約行為進行明確的約定。違約金的支付金額,需要雙方進行詳細的商討,而這個金額也並不是固定的,但是違約金是有上限的,最高不能超過合同總額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