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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建築安裝合同違約金的規定有什麼?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3.22W)

一、工程施工建築安裝合同違約金的規定有什麼?

工程施工建築安裝合同違約金的規定有什麼?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對雙方是否應當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沒有硬性規定,雙方可通過平等協商來決定是否約定違約金及其數額與計算方法。在工程施工合同當中,違約金條款仍然屬於協商條款,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

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一個完整的合同,需要對違約責任進行約定,違約責任可以用違約金,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方式來承擔。那麼,工程合同違約責任條款是怎樣的呢?

根據法律的規定,構成違約責任應具備的要件

(一)、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

(二)、當事人的違約行為造成了損害事實

(三)、違約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

三、工程合同關於違約責任的規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各個合同中都有違約金的規定,尤其是建築合同這種大合同,約定違約金是必不可少的。但是違約金的數額肯定不能隨意的約定,必須是在法定的限額內。

四、建築工程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通常在建設工程施工中,會因為一些不可抗和人為原因導致工期不能順利完成,施工計劃受到干擾,這樣,對合同雙方都會造成損失。

五、建設工程違約如何索賠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工期索賠是雙面的,承包方的工期索賠和發包方的工期反索賠。承包方的工期索賠:指工期延誤屬於發包方責任時,承包方提出的索賠要求。

總而言之,工程施工建築安裝合同違約金在合同中是否明確約定,如果約定並且在違約責任發生後,約定數額未高出實際損失的,則約定的違約款合法有效,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違約金金額,則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同時考慮到合同履行情況,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