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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停工窩工損失什麼承擔?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2.67W)
不可抗力停工窩工損失什麼承擔?
律師解析: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