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施工合同糾紛>

建築工程專案劃分標準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3.3W)

不同的工程型別有不同的專案劃分標準。以一般公共建築為例,單體建築面積在兩萬平方米以上,就是大型建築,在五千到兩萬平方米這個區間的,是中型建築,不超過五千平方米的是小型建築。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建築工程專案劃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