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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個人簽訂工程合同有法定效力嗎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1.01W)
個人與個人簽訂工程合同有法定效力嗎
律師解答:無效。律師解析:建設工程要由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施工,而個人是不具有施工資質的,所以個人與個人之間簽訂的工程合同一般無效。
依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將導致合同自始無效,合同關係不再存在,當事人不再享有和承擔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能產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後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五條
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
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並處罰款;
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吊銷資質證書,處以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