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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有效嗎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58W)
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有效嗎
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下,協議書只要是在雙方協商一致,是基於雙方自由真實的意思,並且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的與社會的公序良俗,那麼該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基於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特殊關係,即使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也不一定是有效的,例如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但在競業限制期限內不支付補償,這種條款就是無效的,這是基於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