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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有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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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有償合同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說,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說,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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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是不是有償合同

就經濟活動中的一般合同都是有償合同,但有時也可能出現無償的情況,比如你提到的建設工程合同,在投標中,以一次性付清總價款的,由於後來原材料漲價、人工費用增加等原因造成建築商沒有利潤,甚至虧損,雖然按照合同的性質應該是有償的,但實際上你虧損了,那麼這個合同就“償”不存在了,但你還必須給人家把工程建設完。所以簽訂合同一定要注意,使用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的示範文字,那裡面的內容很齊全,基本能夠滿足建設中的問題需求,沒有規定的可以新增補充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