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各樣種類的工程在我國都是存在的,這些工程都是需要進行質量方面的監管的。因此我國不斷的監管工程質量安全,很多普通的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砌體工程的質量問題在我國包括哪些?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砌體強度不足
1、設計截面小,承載力不夠;
2、水、電、暖、衛設裝置留洞留槽削弱牆截面太多;
3、材料質量不合格,如砌體用磚和砂漿強度等級不符合設計要求,採用不符合標準的水泥和摻和料等;
4、施工質量差,砂漿飽滿度嚴重不足,施工時磚沒有浸水,引起灰縫強度不足等。
砌體錯位變形
1、砌體牆高厚比過大導致使用階段失穩變形;
2、施工質量問題,如牆體出現豎向偏斜,使用後受力而增加變形,甚至錯動;
3、施工順序不當,如縱橫牆不同時咬槎砌築,導致新砌體牆平面外變形失穩;
4、施工工藝不當,如灰砂磚砌築,導致砌築時失穩。
區域性損傷或倒塌
1、牆體由於施工或使用中的碰撞衝擊而掉角、穿洞、甚至區域性倒塌;
2、牆體在使用過程中受到酥鹼腐蝕,使得部分牆體嚴重損傷;
3、冬季採用凍結法施工,解凍期無適當措施,導致砌體牆倒塌。
二、相關規定
按國家規定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工程建設過程中或由於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過失造成工程質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後發生的重大質量事故,或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而需要加固、返工或報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重大質量事故。此外,由於施工安全問題,如施工腳手、平臺倒塌,機械傾覆,觸電、火災等造成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建設工程重大事故分為以下四級: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為一級;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為二級;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傷2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為三級;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為四級。
4)特別重大事故:凡具備國務院釋出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列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達500萬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質特別嚴重,上述影響三個之一均屬特別重大事故。
5)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為質量問題。
首先就是截面面積比較小,所以承載能力比較小,還有一種就是在冬天採用凍結法施工,導致一些工程容易發生坍塌。可能大家對於某個地方還是不太清楚,小編建議在當地諮詢一下比較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