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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質量的責任人是誰?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2.49W)

工程質量的好壞都是需要有人監督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夠順利的交付使用,但工程一旦出現了問題此時最好是有人來進行處理,那麼這個時候就涉及到建築工程質量的責任人是誰了,對於這個問題,小編整理了有關的資料一起來了解下吧。

建築工程質量的責任人是誰?

一、建築工程質量的責任人是誰?

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者,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設計、監理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不得將工程質量不合格或配套設施不完善的房屋交付使用;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後,房屋因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建設單位應支援房屋租賃或買受人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請求。此外,建設單位可以向參與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等責任主體,進行質量追溯。

二、如何處理工程質量問題?

1、當發生工程質量問題時,監理工程師首先應判斷其嚴重程度。對可以通過返修或返工彌補的質量問題可簽發《監理通知》,責成施工單位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方案,填寫《監理通知回覆單》報監理工程師稽核後,批覆承包單位處理,必要時應經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認可,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

2、對需要加固補強的質量問題,或質量問題的存在影響下道工序和分項工程的質量時,應簽發《工程暫停令》,指令施工單位停止有質量問題部位和與其有關聯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時,應要求施工單位採取防護措施,責成施工單位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由設計單位提出處理方案,並徵得建設單位同意,批覆承包單位處理。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

3、施工單位接到《監理通知》後,在監理工程師的組織參與下,儘快進行質量問題調查並完成報告編寫。

4、監理工程師稽核、分析質量問題調查報告,判斷和確認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礎上,認真稽核籤認質量問題處理方案。

6、指令施工單位按既定的處理方案實施處理並進行跟蹤檢查。

7、質量問題處理完畢,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有關人員對處理的結果進行嚴格的檢查、鑑定和驗收,寫出質量問題處理報告,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存檔。

所以,建築工程質量的責任人到底是誰呢?根據我們所掌握的材料可以得出的結論就是建設單位一般就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他們對工程進行全面的負責,而且無論是建築的材料還是其他的環節一旦出現意外那麼他們是脫不了干係的,所以有問題找他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