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工程質量糾紛>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哪些規定?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1.59W)

一項工程會包括許多小的分項工程,工程的驗收是否合格實際上是由這些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是否合格決定的。每一項分項工程的驗收標準都是不同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相關的規定,下面本站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的知識吧。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哪些規定?

一、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哪些規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裝置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二、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流程

1、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時,由經理部委派質檢安檢科、專案委員會等人員參加。由專案經理牽頭,邀請建設方主要及有關負責人員,會同專案部技術人員、棟號管理人員、分包商等一同參與。依據合同逐步逐條進行現場檢查驗收認證,對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一一記錄在驗收認證結論欄,並限期整改後再次共同驗收,直至合格。

2、當最終驗收合格後,專案部應將表中內容全部填寫齊備,參與驗收人員應分別在會籤欄簽字。建設方簽字人員一定要有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負責人,總包方簽字人員要由專案經理、技術員、施工員、專案委員會等人員參與,並且應齊全有效。以上兩份表格內除簽字部位外,所有內容均用機打形式。驗收前填寫人員應熟悉合同內容。工程名稱、分部分項名稱及分包單位必須與合同一致。

3、以上程式完成後,由質檢科將驗收單帶回並與供應科、質檢科確認簽字後,由承包者將本表送分管經理、總經理審查簽字。由質檢科再次確認並蓋章轉預算科、財務科,留檔。

三、分項工程質量驗收的負責單位

分項工程驗收, 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報監理部,專業工程師根據所含檢驗批驗收單核定;甲方召集施工、監理、甲方、設計、勘察五方代表組成驗收小組,在監督站監督下由總監主持;(勘察方只參加地基基礎分部)。竣工驗收由施工宣讀竣工總結報告,監理宣讀評估報告,各方根據現場檢視和資料情況代表本方表態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見,會後要提交書面認可書。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應由甲方召集的驗收小組負責,工程質量驗收監督站會對工程質量驗收的過程進行監督。工程質量驗收對於工程在投入使用後是否會發生質量問題有著預防作用,在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應要求施工單位及時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