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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量保休金是多少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9.37K)

建設工程質量保休金是多少

當施工單位將一項建設工程交給一個施工隊時會簽訂一份合同,而且會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質量保休金,主要是為了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建設質量的一種保障,如果按照標準完成工程可以全額返還給施工隊,那麼建設工程質量保休金是多少呢?我們通過下文來了解一下。

一、建設工程質保金金額是多少

工程質量保脩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

合同條款中對涉及質保金的下列事項最好事先進行約定:

(一)質保金預留比例、返還期限及方式;

(二)質保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

(三)具體的保修範圍、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

相關知識

(一)工程合同的質保金是什麼意思

“質保金”是信譽錄會員對自己企業信譽的質量保證金。信譽錄會員不僅要接受信譽評分、交易評價的監督,同時要接受質量保證金的監督。如果信譽錄會員在合作的過程中違反了規則,則需要扣除其相應的質保金作為處罰。

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其一是指質量保脩金,其二是指質量保證金。

質量保脩金,是由合同雙方約定從應付合同價款中預留的,當標的物出現質量問題,需要進行修理時,用於支付修理費用的資金。

質量保證金,是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之前,預先交付給建設單位,用以保證施工質量的資金。

(二)質保金的主要功能

專案工程質保金是指為落實專案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業主)與施工企業在專案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交)工驗收的專案工程出現的缺陷(即專案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檔案,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專案工程質保金按專案工程價款結算總額乘以合同約定的比例(一般為5%)由建設單位(業主)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計算利息。施工企業應在專案工程竣(交)工驗收合格後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十二個月)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後,及時向建設單位(業主)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建設單位(業主)應及時向施工企業退還工程質保金(若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則扣除相應的缺陷維修費用)。

(三)質保金什麼時候返還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檔案,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十條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相關規定要求在合同中的質保金不會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這是一個限制,而且如果施工隊完成的工程質量符合檢驗標準的施工單位應全額返還相應的質保金,如果產生了相關的糾紛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