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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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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承保的工程在完成之後是必須接受專門的機構對其質量進行客觀的檢測,如果質量被斷定有問題肯定不能被允許進入市場的,而鑑定機構的給出的質量等級主要就是由合格的就是優良,不合格的就是需要重新修整甚至是重造。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是什麼?

一、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是什麼?

工程質量等級應按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合同段、建設專案逐級進行評定,分部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單位工程、合同段、建設專案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①分項工程評分值不小於75分者為合格,小於75分者為不合格;機電工程、屬於工廠加工製造的橋樑金屬構件不小於90分者為合格,小於90分者為不合格。評定為不合格的分項工程,經加固、補強或返工、調測,滿足設計要求後,可以重新評定其質量等級,但計算分部工程評分值時按其複評分值的90%計算。 ②所屬各分項工程全部合格,則該分部工程評為合格;所屬任一分項工程不合格,則該分部工程為不合格。 ③所屬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則該單位工程評為合格;所屬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則該單位工程為不合格。 ④合同段和建設專案所含單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所屬任一單位工程不合格,則合同段和建設專案為不合格。單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單位工程得分大於或等於90分,質量等級為優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於或等於75分,小於90分,質量等級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合同段(建設專案)所含單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質量鑑定得分大於或等於90分,工程質量鑑定等級為優良;所含單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於或等於75分、小於90分,工程質量鑑定等級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不合格分部工程經整修、加固、補強或返工後可重新進行鑑定。但出現過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大面積返工或經加固、補強後造成歷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應的單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質量不得評為優良,並視其對建設專案的影響,由竣工驗收委員會決定建設專案工程質量是否可評為優良。

綜上所述,在修建工程的時候如果經過精心的資料設計是肯定可以保證質量的,而只要是優良的等級就可以直接被允許到市場由公民使用的,但是如果被認定為合格或者輕微不合格的只要是進行適當地的修整是可以重新被認定為優良的建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