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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單位工程質量竣工的有哪些?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8.6K)

建築的專案完成的時候都是需要經歷一道嚴格的質量檢測環節才能夠算是竣工,但是其質量的驗收不能僅僅是單個部門參與否則就可能出現檢測遺漏的情況,只有在多個專業單位的共同監督下才能夠完成檢測程式。那麼,參加單位工程質量竣工的有哪些?

參加單位工程質量竣工的有哪些?

一、參加單位工程質量竣工的有哪些?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及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司法解釋》第14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單位工程質量竣工時驗收的內容有哪些

在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需自行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自檢,專案經理、專案負責人等應參加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的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專案進行質量驗收的環節。

此外,施工單位還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若在自檢的過程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後提交竣工報告。

建設單位收到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後,在其負責人的帶領下組織監理、施工、設計等單位專案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

在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後規定的15d內,由建設單位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相關竣工報告、檔案等進行備案。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工作應由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專案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主體結構以及建築節能分部工程的驗收工作應由設計單位的專案負責人、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負責人負責;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的驗收應由設計、勘察單位的專案負責人和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負責人負責。

除此之外分部工程驗收均由施工單位的相關人員負責。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時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通過施工單位專案技術負責人完整記錄並彙總所有的檢驗批驗收明細,在核查確保其符合標準後報給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查,且專案專業技術負責人需簽字,專業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即為工程質量驗收通過。

此外,在驗收分項工程時還需注意核對檢驗批的部位有無缺漏、檢驗批的驗收記錄及簽字等是否齊全。

檢驗批質量驗收檢驗批驗收時單位工程質量驗收中最基礎的部分。

其標準需明確,且在檢驗批質量驗收前施工單位應已完成自檢工作。

若存在問題需進行自行整改處理,然後再申請進行驗收工作。

驗收人員應為符合資質的專業監理工程師。

檢驗批驗收須通過與現行規範進行對比,且細緻地檢查,詳細核查施工記錄、檢查記錄等。

一項工程施工的結束並不意味著它就可以投入使用,只有當其通過驗收後,才可以正式服務大眾。

所以,建築工程的質量驗收工作應認真對待,驗收時由專業人員核查每一項工作,每一個流程都不能忽視。

總之,在以上幾個部門的共同監督驗收下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證工程質量能夠達到符合公民安全居住的程度,否則建築出現質量問題直接危害的除了公民的人身以外還會造成巨大的社會利益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