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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工程質量由哪個單位組織驗收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5.77K)

關於工程質量的驗收問題,肯定是會有專門的單位來進行驗收的。除了建築方本身會對工程的質量自行檢查以外,在檢查完畢以後會將分部工程和其它一些必備的原材料提前準備好,然後組織相關的單位來對整個工程質量的問題進行檢驗。下面小編就詳細的為大家介紹一下單位工程質量由哪個單位組織驗收?

單位工程質量由哪個單位組織驗收

一、單位工程質量由哪個單位組織驗收?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時由甲方召集施工、監理、甲方、設計、勘察五方代表組成驗收小組,在監督站監督下,由甲方主持。

施工宣讀竣工總結報告,監理宣讀評估報告,各方根據現場檢視和資料情況代表本方表態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見,會後要提交書面認可書。

《建築法》第三十二條  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

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二、工程質量驗收的流程是什麼?

1、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3、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4、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彙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裝置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附有下列檔案:

(一)施工許可證。

(二)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意見。

(三)本規定第五條(二)、(三)、(四)、(九)、(十)項規定的檔案。

(四)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五)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附有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六)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七)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檔案。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單位工程的質量一般情況下都是由監理,設計,勘察,施工等幾個代表組成的驗收小組,對工程質量進行整體的驗收的。在驗收完畢以後,各方提交自己的意見,形成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就可以了。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