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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應該如何處理 | 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風險

工程款糾紛 閱讀(2.67W)

嚴重的工程款拖欠導致不少企業發生了財務危機,甚至瀕臨倒閉,可是工程欠款應該如何處理,企業又能不能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風險呢,又該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風險,這些問題各個施工企業甚為關心,本站小編收集了相關的資料,馬上就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工程欠款應該如何處理 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風險

一、工程欠款應該如何處理

1、明確約定工程款支付期限、逾期利息及調價方法

工程款包括預付款、進度款、結算款和保脩金。如果使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的,其第二節通用條款部分明確約定了各類工程款的付款數額、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計息始期;如未使用的,應當參照約定之。對利息支付標準和付息時間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適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17和18條。另外,滯納金與利息的性質不同,可以另行約定欠款滯納金。

因設計變更可能導致工程量增加,為公平起見,承包人應當明確約定固定價風險範圍之外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比如將材料價格漲幅度、工程量增減量或工期超過某限度等作為可調條件。另外,承包商不要約定將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導致價款增加部分作為讓利,否則不能請求追加工程款。

2、合理利用“逾期認可”條款。

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檔案後,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覆,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檔案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檔案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援。本條款有效地遏制某些發包人以拖延決算為手段達到拖延工程款之目的,為了更好的保護承包人的利益,承包人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答覆期限和逾期答覆的法律後果——過期視作認可。提起訴訟時,法院可以依據送審價為準判決工程款。

3、重視簽證管理

簽證是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或施工慣例對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造價調整、賠償損失等事宜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後達成的協議。憑藉簽證,可以要求發包人增加工程款和延長工期,故承包人必須高度重視。應當簽證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圖紙延誤、開工延期、工期延誤、價款調整、工程量確認、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增加、指令變更等。簽證載體包括:簽證單、補充協議、會議紀要、來往信函、資料電文等。

4、訴訟時效內依法維權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承包人可以據此主張優先受償權,且此優先受償權優先於銀行的抵押權及其他債權人的債權,可以更好的保護承包人的利益。

索賠是合同履行中,當發包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發生錯誤造成損失時,承包人要求對方賠償的請求。索賠成功後,工程款可以追加,故索賠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當及時向工程師發出索賠通知。竣工驗收後,應當及時向發包人送交完整結算資料,請求結算。欠款形成後,要在訴訟時效內主張權利,以防喪失勝訴權。

5、解除合同

當發包人嚴重違約時,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並依據法律規定,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

二、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風險

控制工程款拖欠風險的關鍵是控制專案的在建過程。在發生拖欠初期,除了口頭催討,更要善於運用國際上通行的函告催討方式(並做好催討記錄)。在連續催討無果或拖欠漸增的情況下,對在建專案應及時分析,採取相應自我保護措施。首先應放慢施工進度,對後繼資金明顯不落實的則應堅決停建。

對資金遇有一時困難,業主要求墊資的,則應協商要求建設方對已欠資金提供第三方的信用擔保。如果無法提供,則應選擇由建設方提供實物抵(質)押的做法。

與此同時,施工企業應爭取與建設方達成拖欠資金利息補償的書面協議;對長期拖欠又未能辦妥有關抵押擔保手續的,要跟蹤建設方的動向;對拖欠款較大的房產開發專案還應不失時機地實行訴訟保全,以防止其在施工企業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建設專案抵押給第三者。

建築產品的結算週期很長,造價的爭議常導致拖欠款債權不落實,那到底該怎麼處理工程欠款呢,遇到工程欠款對於施工企業來說將是很大的打擊,有時候都可能面臨破產,那能不能降低這種風險呢,該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風險呢,這些問題不妨問問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