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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勞務用工可分包嗎

工程糾紛案例 閱讀(1.74W)
工程勞務用工可分包嗎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勞務分包如何確定用工主體

用工主體即實際施工人包括四類:1、轉包的承包人2、違法分包的承包人3、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的承包人,4、超越資質等級及沒有資質而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承包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該條款突破了合同相對性原則,賦予實際施工人以訴權,維護了實際施工人利益,體現了對農民工權益的特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