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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章簽訂工程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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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章簽訂工程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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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簽訂流程有哪些

工程合同簽訂流程主要是:


1、簽約準備階段。建設方應做好對對方組織合法性,即權力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調查,應確認對方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而且還要調查其是否確實具備相應施工能力。


2、簽約協商階段。協商是就未來將要訂閱的合同的主要條款交換意見,達成合同的過程,這一過程在合同法上稱為要約和承諾。在建設施工合同簽訂中一般表現為招標、投標和中標。


3、合同條款確定階段。建築施工合同是法定書面合同,必須注意運用妥善的詞句將協商座談過程中的條款用書面形式確定下來。在確定條款時應注意以下問題:格式合同文字的全面性完整性。


4、合同審定簽字階段。這是合同簽訂的
最後階段,建設工程合同關係雖經承諾,但一般需要經過簽字蓋章才能正式生效。所以,這一階段一定要對合同做
最後把關。


首先,要對前述階段進行稽核,檢查是否存在疏漏,及時解決問題;
其次簽約過程中前述階段一般由專門人員具體承做,往往不能綜合企業和工程全域性,所以,企業負責人員一定要在這一階段對合同進行通讀,從全域性和整體出發,對合同條文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