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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合同屬於實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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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合同屬於實踐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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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屬於什麼合同

合同分類:(1)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3)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3)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4)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5)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6)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7)主合同與從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屬於有名合同、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諾成合同、要式合同、非格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