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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合同是什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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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設合同是什麼合同?

工程建設合同是什麼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屬於承攬合同。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屬承攬合同之一種。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發包方(建設單位)和承包方(施工人)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單位應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施工任務,建設單位應按照規定提供必要條件並支付工程價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時也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

二、工程建設合同的法律特徵有什麼?

1、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以建設計劃和具體建設設計檔案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為前提。簽訂施工合同須以履行有關法定審批程式為前提,這是由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為建築產品,需要佔用土地,耗費大量的資源,屬於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凡是沒有經過計劃部門規劃部門的批准,不能進行工程設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報建手續及施工許可證,更不能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原計劃專案功能的,必須報經有關部門稽核同意。

2、承包人主體資格受到嚴格限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外,應當遵守企業資質等級管理的規定,不得越級承攬任務。

3、簽訂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國家的嚴格監督管理。

國家對建設工程專案的發包實行招標投標制度。中國境內進行工程建設專案必須進行招標。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專案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

在施工過程中,各級政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還要對工程建設的質量進行全面監督。

工程建設合同是承攬合同,簽訂施工合同要以國家相關單位的批准和履行法定審批程式為前提;簽訂及履行施工合同時需要受到國家的監督和管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簽訂的建設施工合同必須要到政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