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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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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實安全責任、實施責任管理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

施工專案經理部承擔控制、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的責任。因此,必須同時承擔進行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

1、建立、完善以專案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2、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及時報告。

(1)專案經理是施工專案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2)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3)全員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從經理到工人的生產系統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做到橫向到邊,人人負責。

3、施工專案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並得到認可。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專案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除經企業的安全審查,還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監察部門核發的《安全操作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出現特種作業人員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專案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施工專案經理部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專案經理部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專案經理部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與訓練

進行安全教育與訓練,能增強人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知識,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的失誤。安全教育、訓練是進行人的行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進行安全教育、訓練要適時、宜人,內容合理、方式多樣,形成制度。組織安全教育、訓練做到嚴肅、嚴格、嚴密、嚴謹,講求實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1)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臨時性人員須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接受入場教育後,才可進入施工現場和勞動崗位。

(2)沒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顛癇、腦外傷後遺症、心血管疾病、暈眩、以及不適於從事操作的疾病。

(3)沒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處理、反饋資訊的能力。

(4)具有適於不同層次操作所必須的文化。

(5)輸入的勞務,必須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質。經過正規訓練、考核,輸入手續完善。

2、安全教育、訓練的目的與方式。安全教育、訓練包括知識、技能、意識三個階段的教育。進行安全教育、訓練,不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產知識,而且能正確、認真的在作業過程中,表現出安全的行為。 安全知識教育。使操作者瞭解、掌握生產操作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範措施。 安全技能訓練。使操作者逐漸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獲得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減少操作中的失誤現象。 安全意識教育。在於激勵操作者自覺堅持實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內容隨實際需要而確定。

(1)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對學徒工、實習生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重點偏重一般安全知識、生產組織原則、生產環境、生產紀律等。強調操作的非獨立性。對季節工、農民工三級安全教育,以生產組織原則、環境、紀律、操作標準為主。二個月內安全技能不能達到熟練的,應及時解除勞動合同,廢止勞動資格。

(2)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一般每10天組織一次較合適。

安全就是幸福的源泉,安全是效益的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是對人們的不安全因素和狀態進行控制,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認真落實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能有效避免事故傷害。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標準。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深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