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保證金糾紛>

投標保證金的收取應注意哪些問題

保證金糾紛 閱讀(1.98W)

一、投標保證金應該由誰收取

投標保證金的收取應注意哪些問題

1、根據《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三十七條,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檔案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檔案要求的方式和金額,將投標保證金隨投標檔案提交給招標人;

投標人不按招標檔案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該投標檔案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

2、以上法規規定投標保證金由招標人收取。但如招標主管部門有相關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即由招標機構或招標主管部門制定部門收取。

二、投標保證金的收取比例是多少

1、《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招標人在招標檔案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專案估算價的2%。

2、《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36條規定,招標採購單位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數額,不得超過採購專案概算的1%。

三、投標保證金收取額度的具體規定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1、投標保證金的收取方式:投標保證金小於5000(含5000)元的,以現金方式收取。投標保證金大於5000元的,投標單位在開標前1日匯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2、投標保證金的額度設定:投標保證金以標底價為基準,標底金額10萬以內的,收取1000元;10萬-100萬收取1萬元;100萬-200萬收取2萬元;200萬-500萬收取3萬元;500萬-1000萬收取5萬元;1000萬以上收取10萬元。

三、關於投標保證金收取的其他注意事項

1、凡招標檔案內要求投標單位繳納投標保證金的,經辦部門需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內督促投標單位繳納投標保證金。

2、經辦部門在招標檔案發出後,將投標保證金繳納單(附件一)轉交至財務部。

3、財務部按照投標保證金繳納單的相關內容收取投標保證金,並開具正式的收據。

最後,提醒那些在實踐當中可能碰到有關投標保證金的收取這一問題的各位朋友,一定要根據《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辦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關於投標保證金的收取的相關規定進行操作,避免走入誤區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