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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書丟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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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書丟了怎麼辦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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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書丟了怎麼辦

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有時候難免會受傷,這時候就需要對他們的傷情進行鑑定。但是工傷鑑定書丟失怎麼辦

一般工傷鑑定等級的報告下來以後,一般是一式三份,單位、勞動者本人、社保部門都各自有一份對工傷鑑定書原件及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應妥善儲存,在發生工傷鑑定書原件遺失的情形下,可以委託律師到工傷認定辦公室查詢認定書資料。

在處理工傷賠償案件中,一部分當事人由於各種原因致使工傷鑑定書原件遺失,在這種情形下,當事人焦急萬分。報告丟了,可以要求社保部門給你影印一份,蓋上此影印件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公章即可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有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勞動能力鑑定檔案儲存50年,可以到作出鑑定結論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影印,加蓋印章可以作為證明。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四條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選聘醫療衛生專家,組建醫療衛生專家庫,對專家進行培訓和管理

(二)組織勞動能力鑑定

(三)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四)建立完整的鑑定資料庫,保管鑑定工作檔案50年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