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眼睛工傷為導致失明鑑定幾級傷殘
(一)職工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分為十級,其中一、二、三、四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五、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八、九、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分級
級別級別劃分依據:一級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它器官不能代償,需特殊醫療依賴及完全護理依賴方可維持生命及基本生活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需特殊醫療依賴和大部護理依賴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病需特殊醫療依賴和部護理依賴者。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需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需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需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需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