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確定醫療事故賠償金額,首先要對醫療事故進行鑑定,確定醫療事故的等級,這樣才能依據法律規定進行計算。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就很難解決相關問題,甚至可能引起醫療糾紛。醫療事故鑑定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鑑定的當事人書面陳述意見有什麼要求
書面陳述意見的主要內容
提起鑑定的當事人應當向醫學會提交書面陳述意見,該意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身份、聯絡方式等;
2)對醫療事件爭議的焦點;
3)爭議焦點的事實依據;
4)闡明醫療機構的過失構成醫療事故或醫療過錯,且該醫療過失與損害結果具有因果關係等理由
當事人的書面陳述意見是鑑定專家在鑑定前瞭解當事人申請鑑定意圖的唯一重要書面材料,鑑定專家對醫療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義,從而對鑑定結論具有一定的影響,故書面陳述意見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鑑定文書。
該書面陳述意見書應當包含醫療和法律兩方面的內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問題,做專業闡述,行文應簡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達當事人的意思,又達到影響專家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