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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權變更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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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權變更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變更子女的撫養權應注意什麼問題

1、撫養關係的變更應由雙方協商,如果離婚後夫妻雙方無法就變更撫養關係達成協議,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如未達成上述協議,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2、正確把握“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從司法實踐及相關案例來看,家長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收入情況發生重大改變、經常變更居住地、長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發生重大改變等等,都可以作為是“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重要證據來考慮。

3、收集變更撫養關係證據途徑。民事訴訟一般要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提起變更撫養關係糾紛訴訟的一方必然要承擔起大部分的舉證責任。

二、變更撫養權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變更子女的扶養權時,我們一定要注意收集到合法有效的證據。

如果一方認為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認可的變更撫養關係的情況,應當從以下方面著手展開收集證據:

1、到對方的工作單位,請求工作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其收入及工作變動情況,如對方屬於國家公職人員,一般其工資是可以查詢確定的;

2、與對方的鄰居、朋友處請求其出具對方長期不良嗜好的證明,或者請求其出具對方未盡到撫養義務、虐待子女的說明;

3、如經常變更居住地,可向對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權人瞭解其簽訂租賃合同的情況;

4、如因對方拖欠債權人的債務,可向對方的債權人請求其出具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明;

5、如對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傷殘的,需要醫療及醫學鑑定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離婚爭奪撫養權是非常常見的一個現象,一個完整的家庭。離婚之後,對於孩子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在撫養權歸屬上,法院也是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來審判的,如果獲得孩子撫養權,沒有好好撫養的,另一方可以請求變更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