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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撫養費怎麼約定

子女撫養 閱讀(1.77W)

離婚協議書撫養費怎麼約定

離婚協議書撫養費怎麼約定

一般可以約定撫養費給付到孩子十八歲,或獨立生活為止。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時,父母就沒有義務再對孩子進行撫養費的支付,但從現實情況看,上大學的階段甚至大學畢業後尚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階段,父母資助的情況相當普遍。我們認為,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父母撫養期限適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階段完畢後;在父母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父母的約定。比如,父母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後拒不履行,孩子有權向其主張撫養費用。

實踐中很多當事人特別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來看,當事人的這種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援。法院判決或調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情況往往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損害他人權益。

也就是說,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法院很難支援一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的訴訟請求。

根據上文的介紹,離婚協議書當中關於子女撫養費的約定,一般是根據子女的實際生活學習需要、當地的消費水平以及父母的經濟收入確定的。所以說,各個家庭關於子女撫養費的數額都是不一樣的。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建議你諮詢一下本站的專業律師,儘早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以維護你的合法利益。